工单使用

1、新建工单
新建工单入口:更多 --> 工单管理 -->新建工单

在售后的投诉单、售后单转派工单时也相当于新建工单,字段一致。

新建工单字段属性
客户名称:选择工单对应的客户名称
工单标题:填写该工单的标题名称
工单类型:选择该工单所属的类型(在设置-CRM设置-工单设置中可设置工单类型所对应的不同流程)
工单受理部分:选择工单处理的部门
要求完成日期:该工单客户要求完成的时间
紧急程度:该工单的紧急程度(如:一般、紧急、加急),系统默认:一般
附件:可上传附件,如需工单受理人在完成工单时必须提供完工的佐证材料,例如照片、单据、文档等,可以勾选 “是否强制上传佐证材料”选项
抄送人:可选择该工单抄送人员

注:①若该工单存在丙方,则可勾选“是否有丙方”,填入丙方客户名称和联系方式即可; ②问题描述中支持富文本格式,可直接在文本上传图片(最多10张,大小不超过512k)③新建工单中联系人可选择该客户已关联的联系人,也可自行填入联系人;④可选择工单关联的销售机会和合同订单。

2、作废工单
在“待分派、待接单、处理中”列表的工单进入详情页面点击“作废”,可对该工单进行作废操作,填写作废原因确认即可 。

3、编辑工单
处于待分派、待接单状态的工单可进入详情页面进行“编辑”操作,编辑后按保存并提交即可 。

4、分派工单
处于待分派状态的工单可进入详情页面进行“分派”操作,选择该工单受理人(仅1人),若参与此工单处理不止一人,则可选择工单协办人(可多人) 。

5、转交工单

处于待分派状态的工单可在详情页面中可进行 ”转交工单“ 将工单转交给其他部门的操作,选择需转交的工单受理部门即可。

6、重新分派工单
处于待接单、处理中状态的工单进入详情页面点击“重新分派”,选择工单受理人(只能选择已名受理人),若参与此工单处理为多人,则可选择工单协办人 ,即可完成工单重新分派的操作。

7、完成工单
处于处理中状态的工单,若已完成处理,可进入详情页面点击“完成任务”进行完成工单操作,需填写处理结果、完成工时和佐证附件后,点击 ”确认“即可(注:若创建人在建工单时勾选强制上传佐证材料,则在 ”完成工单“ 操作时必须上传佐证附件;若一般工单上传佐证附件是可选的)。

8、评价验收工单
工单类型属于验收且处于待验收状态的工单,则需进行验收评价,选择评价并填写原因后点击“提交评价”即可。

9、归档工单
已完成处理或已验收的工单即为待归档状态的工单,点击待归档列表页面右侧的“归档”按钮或进入工单详情点击“归档”即可进行归档工单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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